簡單而言,版權是賦予原創作品擁有人的權利,而版權可以存在於書本、電腦軟件、樂曲等,版權的觀念,也適用於互聯網傳送的資料。
違反《版權條例》者,須負上刑事及民事責任。盜用版權,或藏有侵權物品用作販賣或商業用途,每件複製品最高可罰款港幣五萬元及監禁四年。不論是否已提出檢控,海關人員有權檢走及沒收涉嫌侵犯版權的複製品。違例者更可遭版權擁有人循民事途徑索償。